南康人网购要注意了已经有人买东西被刑
网购已成了我们购物的新方式
网购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方便
甚至有人夸张地说
网购
只有你想不到的
没有你买不到的
尽管如此
也不是想买啥就买啥
这不
下面两个小伙
买了这个就被刑拘了
他们到底买了什么呢?
近日,安远警方获悉有网友在某宝网上购买枪支配件,立即展开调查。
犯罪嫌疑人黄某林在某宝网上购买射钉枪、枪管及气枪铅弹、钢珠弹等枪支配件,非法改装制造的以火药为动力击发弹丸的枪支。
犯罪嫌疑人黄某林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安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违法行为人李某刚在某宝网上购买的枪支配件组装成枪支。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刚因涉嫌非法制造仿真枪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
当前大多数市民对于持有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是否违法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要对人没有太大危险,不搞出事就不违法。其实,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证持有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一样会构成非法携带或持有枪支违法犯罪。因此,警方提醒市民,不要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并颁证的情况下携带或持有、私藏任何种类、制式的枪支(包括仿真枪),否则就构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温馨提示枪械发烧友不要为一时的贪玩或追求刺激触犯法律,自觉约束个人行为,做到不制造、不购买、不持有枪支。请谨守法律的底线。市民如发现有人非法持有枪支,要及时向警方举报,市民如有储存枪支弹药,应立即上缴,对主动上缴者,公安机关将不追究其责任。
来源: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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