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记
最近懒得整理了,就把每天随笔直接复制搬过来了,将就看。文字并不是将美的东西原封不动的描绘成美,文字是记录,是回忆,是感受。
前两天看《王牌对王牌》,有一段沈腾和贾玲的即兴表演,沈腾得了衰老症,提前衰老,贾玲问沈腾:哥,你咋老了这么多?沈腾的回答我到现在都记得,他说:提前感受一下60岁有什么不好,我先在60岁的地方等你啊。
这让我想起一个场景:每一个深夜回家的车辆,都能看到家里窗上那抹橘黄的温暖灯光。等待在夜里亦如此。
昨天不戴眼镜走在下班的路上,模糊的看到一个很像你的身影,瞬间心跳加速,不自觉的屏住了呼吸,我不敢走过去,怕看清了发现真的只是很像你。
想起来去年公司搬家时候,领导边开车边问我:你也喜欢写作啊?我笑着:说不上写作,只是喜欢记录生活中的小日常。领导接着说:写东西这种事情大部分要在悲伤的情绪下,一欢快就写不出来了。那时候还不明白啥意思,但现在我好像有点儿懂了,之前几天一篇文章,现在我连一个礼拜更一篇都保持不来了。
还有啊,最近走了很多地方,大部分都是安静的古镇寺庙,以前格外的喜欢热闹的市井街道,当然现在也喜欢,喜欢小吃多的地方,把手机挂在胸前,一手拿着烤串,一手端着奶茶,走走停停,若是遇到了下雨天,就一手举着雨伞,另一只手拿着烤串,把奶茶夹在胳膊与胸前,总之天大地大,吃喝最大。就应该趁着年轻多走走,上海的古镇古寺还有一站我就要走完了,走完之后我想把之前收藏的地方都转转,希望外面的世界更广阔。
想起来上次下雨去了召稼楼古镇,撑着伞走在人烟稀少的小桥上,我想明白了一句话:喜欢的东西一定要买,心心念念的地方一定要去。
可能最近逛得地方太多,我开始自己记得来时的路了。
对于一个路痴来说,最热泪盈眶的是:你站在那儿别动,我来接你。
对于一个路痴来说,最痛苦无助的,莫过于来接你的那个人不在了,你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学会了自己找路。
村上春树说:不要太纠结于当下,也不必太忧虑未来,当你经历过一些事情的时候,眼前的风景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
确实不一样了呢。
就像后来的我才知道,世界其实真的很大,没有刻意的见面,就真的没有再见过了。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如环,夕夕都成缺。
现代人把时间计算的太精确,一分钟都不肯多留出来。比如坐公交,一定要车马上到了再出地铁站。比如下班,一定要在下班时间一到就立刻走人。人之间交往也是一样,要对等的回报,可这世界上,就不存在对等这一说,没有回报是正常,有回报应该心怀感激。不要抱怨不幸福,降低奢求与欲望,幸福跟着就来。
最近跟风去看了几集《都挺好》,发现我理解不了苏明玉那种恨,也理解不了苏明成心中的怨,更理解不了苏明哲那种唐僧式处理事情的方法。你看很多事情没经历过就没办法感同身受。在别人看起来撕心裂肺的痛,有时自己觉得就像是一场悲喜剧。
《我喜欢你到三十五岁》里面说:感情本来是件不切实际的事,喜欢这个人,不是因为他好他帅,或者是他有钱,而且他根本不帅,也没钱,我比别人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老公的种种缺点,他拖拉,总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动手,他笨,老是学不好英语,还有点油滑。可就是喜欢上了,不知从何而起,也没有附加的条件。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地,最终都会过去。
我无法理解这种男男之前的情感,但我知道湘江的水很冷,南康白起的爱很深。这种爱就像是30°的雨,冷热掺半,你感受了骤雨的淋漓,就无法逃避那炙热的袭击。
《傲慢与偏见》里面说:将感情埋藏的太深有时是件坏事。
但像南康白起这么深刻却又偏激的感情,伤人伤己。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试过,把手放在加湿器上方约20cm,只能感受到轻微的雾气;若是缩小至15cm,就会感受到丝丝凉意;10cm,就会感到格外的凉;5cm,凉气逐渐减弱;1cm,这种凉会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暖流。这像极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远观靠近和再靠近,就会感受到不一样的情感。
忘记了谁说的:面对会带来痛苦的事物学会尽量远离,再后来,面对热爱的人事也学会审慎趋近,避免沉溺,保护自己。“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人生最大艺术感,就在于“保持距离”。当距离的桎梏被突破,就会发现原来很多事情都不是曾经所认为的那样。
有人问我为什么总是多管闲事给陌生人帮忙,我希望有一天我的亲人朋友在外地人生地不熟的时候也能有人热心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找到回家的路。
当你犹豫不定一件事情的时候,别多想了,其实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练车时候教练跟我说: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一个不完美的人。他说君子游走在道德线边缘,小人徘徊在法律线边缘。他说一定要充满欲望,对金钱的贪婪和对地位的渴望。他说看不到的东西,就无法把握,只是尽量把握住能够把握的事物,至于虚无的那部分,看不见,不要在意。(我觉得我遇到了一位资深哲人教练,他或许应该去搞个讲座,我肯定会成为最忠实的听众。)
(我姓韩,叫我韩仙女就行)
一直不爱吃西餐,我觉得肉里面永远带着血丝。
最开始的时候想当英雄,想当超人,想变成聚光灯中心,被所有人围绕着夸赞很厉害,后来啊,只想做一个普通人,在城市一角不吵闹的地方,一只猫一只狗,一只羊一头牛一匹马,和一抹夕阳。曾经一心想将世界变个样,后来发现这世界并非我认识的那模样。
我这般爱热闹的性子,终究也被打磨成如今这幅寡言寡语的样子,有些事情,真的不要去经历。
不是岁月磨平了我的棱角,而是我被生活盘了!!!
想对韩三岁说,对不起,我要食言了!我这个舔颜狗还是要选择不帅气但是温柔的男孩子。
之前有人问我:你咋总是在笑。
因为开心呐。
一见你们就笑。
那得多喜欢你们呐。
有人说故事写的像是真的,你看顺着原先情感编下去我自己都快相信是真的呢。虚构的故事情节夹杂着现实的情感,亦真亦假,亦虚亦实,亦梦亦幻,亦......
好了,编不下去了,健身去了,晚安!
韩三岁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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