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

南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疫情防控告知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请积极配合我中心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自年1月1日起,所有来访人员(包括单位职工、外来办事人员等)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2.所有进入单位的外来办事人员必须出示(扫)健康码以及测体温,对未佩戴医用口罩、健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得进入!3.所有来访人员,如果您从国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康返康请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4.办事期间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人员逗留及聚集。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配合我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南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1月1日

年12月31日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20号令!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全国多地疫情散发,我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年1月1日起,凡出入以下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

1.学校、医疗机构出入人员;

2.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途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和乘客;

3.机场、铁路车站、地铁站、汽车站、码头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4.水产品、冷冻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5.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药店、酒店、宾馆、单位食堂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7.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歌舞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8.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9.在密闭空间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的人员;

10.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

二、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加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1米线”专人管理制度。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同时,做好老年人、未成年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场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12月31日

END

来源:南康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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