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住路边上的注意,要开始整治了
赣州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公路基础设施,使公路通行更加顺畅;深入实施公路绿色生态提升工程,使公路环境更加优美;集中清理违章搭建、违法占道经营,依法打击损毁公路违法行为,消除“脏、乱、差、堵”等现象,使公路路域环境更加舒适;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超速超员客货运车辆治理力度,使公路通行更加有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和通行秩序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为公众创造舒适、美观、安全的出行环境。
二、整治对象及目标
(一)整治对象:赣州市境内的所有公路(含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村道农村公路)及沿线区域。
(二)整治目标:
1.路域环境整治。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建筑控制区以外可视范围,努力实现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八个无”目标(交通标志前后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地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2.公路通行秩序整治。针对我市境内公路上行驶的客货车辆(重点是3轴及3轴以上货运车辆和大型客车),通过加大对客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超速超员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超速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绕行低等级公路,逃避治超站点检查的行为,确保公路通行畅通高效,安全有序。
三、整治内容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严格按照各等级公路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全面排查和整治公路路基、路面、排水系统、防护工程、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监控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保障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保障水平。等级公路各项技术指标不能达到最低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尽快改造,确保技术性能达标。以行车安全防护为导向,大力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善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完善通航河道跨越桥梁通航标志设施,提升公路桥梁、高路堤、临水临崖路段和隧道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等级。
(二)公路路面环境整治。整治各类违法占路经营、摆摊设点行为,清除各类占道堆积物,国省道两侧米内严禁设立过磅设备。清理规范公路两侧的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采取密闭措施确保物料无洒漏脱落后才能进入公路行驶。
(三)公路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开展路域范围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穿越公路行人过街设施使用情况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完善和规范公路标志设置,增设展示地域自然、人文景观、公路服务设施和宣传交通安全文明等行业统一标志标牌,全面优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环境。对公路沿线非统一标志标牌,包括在平交路口两侧设置、在路内以跨路门架、铁塔等形式占用设置、在路外擅自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以及弯道内侧设置明显影响行车视线的,必须依法拆除或迁移;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要责成设置者限期刷新整修。对路域范围内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要进行覆盖或清理,对公路沿线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的商业性广告标语要进行覆盖或拆除。
(四)交叉路口整治。平交道口及接入口设置要规范,平交道口要保证视距良好,间距合理,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干线公路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要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明确主路优先通行权。干线公路之间、干线公路与其他县道的交叉道口要设置指路标志,各类标牌与交叉口的距离要符合国家标准;道路接入干线公路的交叉口要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乡道道口处要设置减速带。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厂矿企业、废旧品收购点、垃圾填埋场、沙石集散场等要负责做好开设道口的硬化和卫生保洁工作。对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商业店铺等倚路经营的非公路设施,以及与公路平行的场院,在不影响行车视距的前提下,要通过隔离墩或连续绿化平台实施有效隔离,做到出入口与公路搭接规范。
(五)公路绿化景观整治。对公路绿化带和分隔带,要因地制宜,突出绿化特色,坚持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坚持“栽、管、护”相统一,进一步优化完善设置。要以助力美丽生态江西建设为重点,采用乔、灌、花、草等多种植物绿化。公路行道树要依法审批采伐或修整管理,及时清除病死树木,修剪遮挡标志标牌的树枝,大型平交路口两侧50米以种植花草为主,小型平交路口两侧20米以种植乔木或花草为主,加强对绿化带的管护,达到“树种多样、四季常青、花草成片、层次分明”的效果。穿越城区路段的绿化带和分隔带,要与园林绿化景观相协调。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过多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开口予以封堵。
(六)过乡镇村庄路段整治。公路过乡镇、村庄路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综合治理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厂矿企业、学校、开发区、住宅等,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加大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力度,进行必要的亮化、绿化和美化。要对穿行乡镇、集镇、人员出入密集的村庄等高速公路桥涵、人机通道通行状况进行全面摸排,确实不能正常通行的,要立即整改清理,确保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不进入高速公路。穿行乡镇、集镇、人员出入密集的村庄和企事业单位的国省干线必须加装路灯照明设施。对废弃建筑物、破旧建筑物要尽量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做好遮挡、清洁、粉刷工作。要清理乱贴画、乱吊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等,达到整洁、大方、美观的效果,结合道路升级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统一规划乡镇村庄段排水设施,满足公路和市政排水需要。
(七)公路建筑控制区整治。对各等级公路、公路用地、桥下地面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违法地面构筑物(含公墓、围墙、水泥硬化地等等)依法全面予以拆除,全面整治修复公路排水系统。查处和清理公路两侧、桥梁上下游、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等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采矿、采石、取土、采砂以及其他违法作业行为,规范公路沿线加水站(点)和修理厂的管理。
(八)公路通行秩序整治。全面排查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确定现行荷载标准,在合适地点设置荷载标准标识牌和通行指示牌。有效开展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协作办案、基层联络点等制度,明确路警联动职责分工,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有效维护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深入开展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超速超员治理工作,坚持以固定治超点为依托,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流动治超,利用移动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建设货车超限超载动态自动监测系统,努力提升科技治超水平。根据道路等级和行车安全要求,分车型设定相应行驶限速标准。在合适地点设置客货运车辆行驶速度标识牌,加强公安交警路面执法,大力整治客货运车辆超速行为。
▍内容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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