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房管局对房价发通知了
近日,南康政府网公示了一条由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住建部:“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解读》,一起来看看
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
住建部负责人5月9日就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约谈了成都、太原两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约谈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稳房价、稳租金的调控目标;要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增加有效供给,抓紧调整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加强资金管控,有效降低金融杠杆,防范市场风险;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遏制投机炒作,支持和满足群众刚性居住需求。
政策解读:重点有两个,一是继续调控,二是力度不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南康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导下,我局继续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调控措施逐渐强化:一是加强对价格加强指导,进行严格管理。现在已按照市房管局文件成立物价、房管、国土、规划建设、统计等部门组成的价格指导小组,凡是新开盘、后期开盘需调价的必须经过价格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二是保持合理的住宅库存。今年1-9月份我区商品住房库存面积和商业库存分别为52.3万平方米、79.5万平方米,按前12个月月均去化量计算,去化时间分别为7.5个月、55.6个月。商品住房去化时间已在6—12个月的合理区间内,当前商品住房仍显紧张,保持长期稳定采取了如下措施:(1)建议政府加推土地。10月底前,区国土资源局在年城区已供商业住宅用地亩基础上增加供应亩商住用地,12月底前加推亩商住用地。(2)督促开发企业对已取得商品住宅土地未开工的项目,建议规划建设部门尽快完成规划审批,使得开发企业可以尽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给;督促在建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尽早投放市场,多措并举增加库存。
三是加强房品房预售资金管理。8月28日房管局、南康市人民银行、赣州银监分局南康办事处联合下发《赣州市南康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8月30日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9月7日,房管局、南康市人民银行、赣州银监分局南康办事处组织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在房管局六楼会议室开会落实。已落实物流商贸城、碧桂园、恒大城、佳兴锦园、康顺花苑等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执法检查,铁心硬手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行为,我局执法大队办理行政执法22起,罚款36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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