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被害人入传销窝点hellip南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开展以来
赣州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4月16日,被告人马某、李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案在南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永河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年6月以来,马某、李某某作为传销组织的主任级别人员,带领由马某某、兰某某(女)等重要成员以及范某(女)、秦某、李某、龙某、周某、何某等一般成员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的名义,诱骗被害人来到传销窝点。然后,采取扣押身份证、手机、银行卡和贴身跟踪等“软暴力”方式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控制,对有反抗意图的施以语言恐吓、威胁和肢体殴打,对不自愿交付钱款的用暴力逼迫受害人说出手机和银行卡支付密码,从而非法占有个人财物。在南康期间,该恶势力集团共作案3起,非法拘禁3人、抢劫1人,抢劫金额达2.5万余元。
一系列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如果发现
以下18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请立刻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进驻江西举报方式公布!↓↓↓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A邮箱,邮编。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对于江西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中央第15督导组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警民携手,共同打赢
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来源:南康发布
编辑:刘芬
编审:郭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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