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这5人因为挖树根,被判刑了
北京中科医院亲身经历 https://m-mip.39.net/nk/mipso_5112775.html南康有5个人上山挖树根竟然面临判刑?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珊珊就和大家聊聊
上一篇文章: 十个严禁南康对人员聚集性活动及场所管控 下一篇文章: 南康美旅游旺国家4A级景区家居小
“挖树根为啥会犯法”
案件回顾年5月,因为听村民讲山上有树根对治病有效果,唐某,谢某等五人携带锯子、锄头等工具,结伴上山挖掘截取树根数十斤,并各自取回家清洗晾晒使用。
挖树根事件没多久,唐某等5人就被森林公安抓获,在案件持续侦查后,该5人被移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乍一听,这五人仅仅因为挖了点树根,就被公安机关抓起来,并因涉嫌犯罪被移送起诉,是不是矫枉过正、刑事打击过宽?案件真相案发后,经鉴定,被毁坏的树木为半枫荷,属梧桐科翅子树属,别名阴阳木,是年发现的新属的模式种。残存于中国南部和东南部山区。因天然林分受人为干扰严重,分布范围越来越窄,保存的植株也较稀少。该种列入中国国务院年8月4日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这“树根”可不是一般的树根啊!
鉴于5人挖掘的树根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该院遂于近期对唐某等5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珊珊提醒大家:对于国家或者省级重点保护植物,不能随意毁坏或者砍伐。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保护植物的死亡或者破坏了它的生长,就构成刑事犯罪。不能因为不认识保护性植物,就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所以大家在砍伐、挖掘不明植物树种之前向林业等有关部门请教、学习相关知识,以免触犯法律。
消息来自:赣州南康检察,若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小编;商务合作联系:
↓↓点"阅读原文"进入南康生活网便民平台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http://www.nankangzx.com/nksxw/7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