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南康年度城乡医保缴费开始了
注意啦!
注意!
年度南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作已经开始
缴费时间集中征缴从年10月1日至年3月31日结束(原则上超过集中征缴期不允许参保,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缴费类别
缴费标准
缴费金额
年新生儿和特殊人员
缴纳年元。
元/人
年正常缴费人员
补缴年30元;缴纳年元。
元/人
自年1月1日起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除缴纳年度个人缴费元外,还需补缴欠缴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年以来历年个人缴费标准是:年元/人;年元/人,年元/人,年元/人。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年度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合并征缴。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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