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亿多元南康20个安置点和2个示范工地

近日,珊珊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看到关于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其中涉及到多个安置点项目,一起来看看~

(三)招标内容:

服务名称:

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人要求:

(1)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包括国道坨圳安置点、国道鸦鹊口安置点、赣州港铁路专线安置点、光明扩征安置点(含光明安置点B区)、南山大道安置点11-15列、坨圳安置点二期、新巴德士安置点遗留工程、赣南大道朱边安置点三期、坨圳扩征安置点、龙岭镇下坝安置点(扩征)项目、龙岭镇马鞍岭安置点(扩征)项目、龙岭镇秀峰安置点(扩征)项目、龙岭镇赣州港安置点项目、塔坳四期安置点、长排上二、三期安置点、朱坊乡胜利村房屋安置点、镜坝工业园第二安置点、龙华乡安置点、蓉江街道重点项目集中安置点、赣南大道坪塘安置点共20个安置点子项目和2个示范工地建设子项目工程。(2)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设计管理、合约管理等全过程服务。(3)本项目总投资万元,最终取费基数按财政审计部门审核为准。(4)工期:年7月至年6月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从这个招标公告能够看出,接下来这20个安置点子项目和2个示范工地建设子项目工程建设很大可能会加快进程,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文末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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