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一男子倒卖银行卡给境外赌博集团,被判

以每张元的价格收购他人银行卡,再转手卖给境外赌博集团赚取每张元的差价,看似稳赚不赔的“生意”,可没想到竟会触犯刑法。近日,南康一名90后男子陈某国,被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年2月,陈某国接到好友陈某胜的电话,对方称因公司业务往来急需两张银行卡,想让陈某国帮忙办理并以每张元的价格支付给陈某国。闲来无事的陈某国又因“囊中羞涩”,接到该电话后暗自窃喜,心想这等“美差”怎能错过?于是便二话不说答应了陈某胜的请求。

说干就干,很快,陈某国便到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各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后交于陈某胜,轻轻松松赚取了元。几日后,陈某胜又打电话来称还需几张银行卡办理业务并称愿意以每张元的价格收购。

陈某国觉得自己发现了个不错的“商机”,便联系朋友谢某、曾某等三人以需在淘宝刷单为由,向他们以每张元的价格收购了5张信用卡。年4月,因案外人许某向一赌博网站提供的用户名为陈某国的银行账号转账后,发现本金无法提现,被骗金额达30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查询持卡人信息,顺藤摸瓜将陈某国抓获。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1.银行卡需持卡人本人保管,切不可随意借与他人,出售银行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切莫为了一些蝇头小利,给自己带来无穷的麻烦。2.赌博危害大,网络赌博危害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隐蔽性高、欺骗性强、涉及面广、操作简单、容易“上手”,会让你陷进看似“赌局”的“骗局”里无法自拔!而高额利润诱骗,骗子的连环套让人“猝不及防”!总会有人心存“暴富梦”,结果换来的却是“倾家荡产”。(文章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平台删除)

▍内容来源:赣州南康检察

▍图文编辑:小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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