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对关于调整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关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省委会:你委提出的《关于调整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巩固工作成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生态保护和建设大局启动实施的一项重大林业生态工程,主要目的是将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耕地以及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种草、恢复植被,促进生态修复。我省从年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万亩、荒山荒地造林万亩、封山育林万亩,惠及全省11个设区市、97个县(市、区)近万农户。截至年底(含年预拨数),中央累计投入我省退耕还林资金.83亿元,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90.35亿元,巩固成果专项资金22.85亿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0.45亿元,森林抚育1.18亿元。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加快我省国土绿化进程,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关于延长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年限,提高补助标准问题我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年以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求,为切实掌握各地对新一轮退耕还林的任务需求,省政府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原省林业厅、原省国土资源厅、原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摸底调查。在反复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我省编制了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面积为14.9万亩,其中年国家安排我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万亩,安排在九江等3个设区市的修水等10个工程县(区)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户自愿申报,退不退耕、种什么品种等,由农民自主决定。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后,各地普遍感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退耕地块分散、管理成本高、落地落图困难、补助标准偏低、农民退耕意愿不强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导致前期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的市、县(区)实施工程的积极性大减。目前,涉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规划任务的8个设区市、24个县(市、区)均已正式来文表示不再实施剩余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规划任务。由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是由国家层面制定的,因此省级层面无权自主制定,而我省财政相对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对于你委提出的关于延长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年限,提高补助标准的问题,我省也在多个场合、以多种方式向国家提出类似意见建议,为此国家在年已将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补助费由元/亩提高到元/亩。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目前国家尚没有考虑出台延长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年限,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的政策措施,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对林种和造林树种进行限定,退耕农户可根据退耕地的立地条件和林产品市场供需状况,自主作出选择。二、关于适当安排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问题根据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退耕还林有关的政策宣传、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档案管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我省年实施的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按照每亩3.6元的补助标准安排我省工作经费11万元,我省也从省财政预算的万元工作经费中安排了一定的工作经费给10个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县(区)。三、关于制定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后的接续政策,建立巩固成果长效机制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满足新时期退耕还林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林草局退耕中心近期拟定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省意见。《征求意见稿》对退耕还林后续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如:退耕还林营造的林木,在尊重退耕还林者意愿的前提下,凡符合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可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未纳入公益林补偿的,经批准可以采伐,但要及时更新,保证林业用地性质不变,生态功能不降低;因发展需要必须征占用退耕地的,征占用单位或个人除按耕地标准缴纳补偿费外,还必须向县级退耕还林主管部门缴纳已兑现给退耕还林者的种苗造林费和政策补助资金,用于异地实施退耕还林,等等。为确保退耕农户利益不减少,我省在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中建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后,按照“同地同待遇”的原则,恢复保留原来享有的国家种粮地的补贴。四、关于争取更多国家政策问题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后,国家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比如,年以来,国家将政策补助到期后符合条件的退耕地还生态林面积纳入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我省组织各地申报退耕地还生态林纳入国家生态公益林8.73万亩,已享受国家公益林补助,并统一将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亩21.5元。年至今,全省退耕地还生态林面积纳入国家生态公益林年补偿资金达到.69万元。另外,从年开始,国家将政策补助到期的退耕地还生态林面积列入森林抚育范围,享受森林抚育补助。我省年至年共安排退耕地生态林森林抚育任务.3万亩,安排资金近1.2亿元。通过实施这些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了退耕农户管护积极性,为提高退耕还林成果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关于大力扶持发展林下经济问题近年来,我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托包括退耕还林在内的森林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林下经济六大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年1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完善政策,强化督导,促进了油茶、竹类、森林药材、香精香料、苗木花卉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六大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全省林下经济经营规模达到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亿元,产值与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二是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资金持续增加。年省财政新增林下经济六大产业补助资金1亿元,年安排林下经济六大产业补助资金2亿多元(其中油茶万元,森林药材和香精香料0万元,竹类万元,苗木花卉0万元、森林景观利用万元)。年已提前下达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资金达2.23亿元。三是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不断创新。连续六年举办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观展人数、交易金额连年大幅增长,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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