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一男子携带管制刀具进火车站,被依法拘

随着春运返程客流增多,外出的旅客们都携带了不少行李,日前,在赣州火车站,铁路民警在督促安检查危时,一天内接连查获3名旅客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3月1日7时30分许,赣州火车站安检职工向赣州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报警称:发现一名男子携带的包内有疑似管制刀具,经民警检查,在蓝色双肩包内找到一把黑色折叠刀。

随即,民警将该名男子传唤至赣州车站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该名男子系卢某,今年18岁,是江西省赣州市南康人,过完年刚从老家出来,乘坐火车准备去福州务工,出门时将折叠刀放在了行李箱里,自称用来火车上切水果。

经过鉴定,这把刀的刀身长89.95MM,刀柄长.46MM,刀具全长.2MM,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

同日15时05分,执勤民警在安检口旅客黄某在随身携带的双肩包查获管制刀具1把;20时30分,执勤民警在进站口从旅客许某携带的行李箱内查获管制刀具1把,分别给与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旅客:外出乘车时,一定要检查好自己的行李箱,切勿因一时粗心大意或心存侥幸触犯法律法规,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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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赣州铁路公安

▍图文编辑:小南(转载请注明出处)

▍法律顾问:李河芳律师

江西冠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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