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交警例行检查,南康这男子竟捡起砖头
今天晚妹看了一条新闻
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事情是这样的
前两天,在南康,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执勤交警发现后,出于对驾驶员本人安全负责,将其拦下,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谁料,该男子居然对交警态度蛮横、破口大骂,还做出一个疯狂举动,拿起一块砖头砸向交警。
天呐!
太嚣张了吧~
让我们再看看事情经过
11月10日上午8时20分,南康区蓝田大道执勤交警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及其车上乘客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遂上前要求驾驶员停车靠边接受检查。
检查时,驾驶员未能出示摩托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并拒不提供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声称要赶去上班,要求执勤人员立即放行。
在遭到拒绝后,驾驶员对执勤交警破口大骂。见交警拒不放行,便突然捡起路边花圃中的一块砖头砸向执勤交警,所幸该名交警躲闪及时未被砸中。当时正值上班高峰期,这名驾驶员的疯狂举动立即引来大批过往市民的驻足围观,造成很坏影响。
事后,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其制服,将他带至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男子姓肖,赣州经开区凤岗镇人。在派出所里,冷静下来后的肖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粗暴,并向执勤交警当面道歉,表示往后驾驶摩托车会佩戴安全头盔。
晚妹想说,遇事莫冲动
遵纪守法才是晚妹和大家都喜欢的好公民~
面对暴力抗击交警执法,交警会口头警告其立即停止侵害,对抓衣服、撕警号的,交警可徒手制止违法行为人的侵害行为。
对扇耳光、拳打脚踢等暴力袭警的,可使用催泪喷射器、警棍等警械,控制执法对象。殴打交警情节严重的,依据我国《刑法》第条的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进行处罚。
来源:赣州晚报
编辑:晚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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