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旅馆业暂停营业,仅留5家作为接待酒店
关于对全区旅馆业实施暂停营业的通告
按照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势头,决定采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严格的管控措施,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疫情实际情况,经区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保留5家旅馆(酒店)作为接待旅馆(酒店),其余旅馆(酒店)实行暂停营业的管控措施,现将保留接待的旅馆(酒店)公布如下:
区域
旅馆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蓉江
柠檬酒店
东门接官亭号
金鸡
路福九洲国际酒店
东山南路号
华龙大酒店
、
泰康东大道71号
南水
南康大酒店
天马山大道9号
唐江
新东方大酒店
唐江镇钟山路
未经南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所有暂停营业的旅馆(酒店)不得擅自营业,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解除暂停营业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全区各旅馆业主理解并严格执行。
保留酒店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机制,确保旅客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
附:旅馆业告知单
赣州市南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31日
附件:
告知单
:
根据疫情实际情况,经南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保留你(旅馆、酒店)作为接待旅馆,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制度。
二、严格做到每天上午、下午各消毒一次。
三、明确由公安(星级酒店由旅游局参与)、属地卫生院、属地乡镇街道以及酒店派人把守,24小时不间断,旅客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要向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即时报告,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禁止在旅馆(酒店)内接待访客。
五、做好旅客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六、湖北籍人员每天按要求做好登记、报告,体温超过37.3℃的旅客要即时报告。
转载请注明:http://www.nankangzx.com/nkshj/7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