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有网友投诉房地产开发商拒不退还已付定
治疗白癜风的专科医院 http://m.39.net/pf/bdfyy/近日,有网友于问政赣州平台留言反映赣州亿品房地产不退还定金。网友留言为:年6月28日,我因在赣州南康区亚奇旗下亿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在置业顾问各种引诱,折扣,分期付款的圈套下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了一万元诚心金。之后考虑再三不想要了,想要求退还定金一万元,因为我们之间没有正式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只签订认购协议书,有权退还定金,求上级领导给予处理!谢谢!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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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反映“亿品房地产不退还定金”的问题已收悉,南康区房管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收悉信访件后,南康区房管局立即联系赣州亿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到,您于年06月23日与赣州亿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花香美林郡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认购该项目3-A栋房住宅,同时支付购房定金壹万元整,根据认购协议书约定应在年06月30日前与该公司签订《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之后赣州亿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电话通知您本人前来办理购房相关手续,但均未予以配合;该公司于年7月25日、8月9日、9月8日分别以《催告函》、《江西泰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函》、《没收定金告知函》书面发函及短信方式告知您本人要在约定期限内与赣州亿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否则该司将解除与其签订《花香美林郡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将其所认购的物业另行处置。但截止限定期限前,其未依合同履行义务,据此赣州亿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花香美林郡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没收定金。就该事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若未能达成一致,我局建议双方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下一步,南康区房管局将继续跟进,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同时对相关动态进行跟踪,及时掌握有效情况。感谢您对南康区房管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房管局-咨询了解。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
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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