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为民情怀南康区医疗保障局积极调处行
白癜风的原因 http://m.39.net/pf/a_7465523.html
上一篇文章: 赣州市南康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开通线上 下一篇文章: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南康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百姓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厚植人民情怀,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
积极调处薛英财行政诉讼案家住南康东山街道官坑村的薛英财,是南康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在广东省南雄市经商。年7月1日凌晨,薛驾驶无牌手扶拖拉机与第三人在南雄市珠玑灵潭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薛负该起交通事故次要责任,第三方负主要责任。经结算,薛因该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元,年通过南雄市人民法院打官司后判决薛承担30%的医疗费(.17元),薛对其自己承担的部分申请我局报销。年至年4月,经行政复议,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败诉。但因承担主要责任的第三方还未对其进行赔偿,自己承担部分也无法报销,加上薛一直卧床在家,家庭生活贫困。年12月,薛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南康区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会同辖区政府到薛英财家中了解情况,走访调处。一是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做好薛梅芳等家属的思想工作。二是协助其申请民政临时救助,经我局与民政局多次沟通协调,同意对薛英财承担的医疗费.17元按20%实行民政临时救助元。三是为其办理转诊报销医疗费用,考虑到其特殊情况,及时为其今年感染性休克及多处压疮并感染住院办理转诊并开通医保卡,报销医疗费用2万余元。经过南康区医疗保障局多方沟通协调,今年7月份,薛梅芳对南康区医疗保障局表示:“虽然我们的医疗费用根据政策无法报销,但是也谢谢你们做的一切,村里也为我们办理残疾证并领取补贴,安排了公益性岗位,我也不想再打下去,同意撤诉。”来源: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编辑:刘宏校对:赖咏娟值班主任:明心武审核:谭健黄玮监制:薛斌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http://www.nankangzx.com/nksxs/7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