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一男子转租公租房赚差价房子被腾退,
公租房是国家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其产权不归个人所有,严禁任何承租家庭违规对外转租、转让,也不允许社会家庭违规承租。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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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针对确认转租的住户,及时下发腾退通知单,严厉查处违规转租、转让行为。今年以来,已依法依规腾退1户,并对疑似家庭进行重点检查,努力做到“精准打击”。
典型案例年2月,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核查发现,迎宾苑小区租赁住户王某存在转租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该户于年5月1日起违规向他人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累计10个月,一套每月租金元的公租房,通过违规转租,租金变成了每月元,王某从中套取差价,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元。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通过收集该户转租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认定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依法依规向王某下发了《南康区公共租赁住房限期腾退通知书》,并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同时,王某还将面临其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
公租房被腾退,五年内不得再申请!教训深刻,对于违规转租、转让行为严厉禁止,转发提醒,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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