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查处一起私自转运固体
近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在杨坝永兴汽修厂附近查处一起私车非法转运油漆桶等固体废物的违法案件。
我们是9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在洋坝永兴汽修厂有人私自收集油漆桶,我们刚赶到现场就发现有一辆4米2的车在这里收集油漆桶,我们当即扣押了相关车辆,并且在9月12日对货车司机刘某进行了处罚。
经过这次南康区生态环境局的处罚教育,我深刻认识环保的重要性和自己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利影响,在这里也劝告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做此类违法违纪的事,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年9月1日起施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这里提醒南康的废品收购的老板和从事家具生产的老板,油漆桶属于固体危险废物,应当交给有相关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置,如果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的话,要(罚)处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要按20万算,处罚是比较严重的,所以希望引起广大老板的重视。
来源:南康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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