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南康龙岭有人买了二手房办不了产权

北京中科白癜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7097796936715459&wfr=spider&for=pc
近日,有网友于问政平台留言咨询怎么办不动产权证。留言为:我家在龙岭乡政府对面买了一栋二手房子那房子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批示有二十年的房龄了当时买卖也签了合同协议现在请问怎么办理写我自己的名字?南康区政府办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一起来看看~南康区政府办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怎么办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已收悉,经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您在龙岭镇樟桥村购买的一栋二手房,房屋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房审批表,房龄有20年,并签订了合同协议。您本人户籍所在地为龙岭镇贝山村,非龙岭镇樟桥村经济集体组织成员。买卖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组织成员的,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对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农村宅基地转让只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后,出卖人将成为失地农民,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同时也违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故在当前城乡界限尚未完全打破,土地制度没有变革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因此由于您非龙岭镇樟桥村经济集体组织成员,买卖栋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感谢您对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不动产农房办-咨询了解。-07-29买房卖房的朋友,以后要注意这个问题哦~~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文末留言讨论~

南康房地产及城建规划动态、民生资讯,

转载请注明:http://www.nankangzx.com/nksxs/847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