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人快看,关系到你孩子的入学
二、入学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二)划片按学区入学原则。(三)分类按序原则。以城区户籍和城区房产为主要识别依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招生容量,对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分生源类别、按顺序的原则,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果学区内申请入学的人数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招收;如果学区内申请入学的人数超过学校的接纳能力,则按顺序招收学生,剩余学生相对就近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
三、生源认定根据城区户籍和城区房产(含廉租房、公租房)等识别要素,将适龄儿童、少年分成九大类别。其中第一至六类为学区生。(具体需要提交资料请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了解)
第一类:有城区户籍且家庭有城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有城区户籍,家庭无城区房产,租住他人房屋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无城区户籍,家庭有城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类:高层次引进人才、现役军人及综合救援性人员子女。
第五类:未购房或未建房的拆迁户子女。
第六类:廉租房、公租房住户适龄儿童、少年。
第七类:经商类人员随迁子女。
第八类:进城务工类人员随迁子女。
第九类:不符合上述七类条件,但确因特殊原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现寄住地址到住所所在区域相对就近申请入学:
(一)父母双亡,投亲靠友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父母支边、援外,系流动性工作或父母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需寄居在直系亲属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父母系外地驻市、区机构(单位)且住地在我区区域内的工作人员,需随父母生活在一起的适龄儿童、少年。
学生“身份证”来了
8月13日前,城区各小学向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发放“年秋季城区初中入学卡”。入学卡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完全对应,是城区各小学毕业学生申请到城区初中入学就读的必备材料。入学卡入学编号共有8位。
第1-2位为区属小学(街道中心小学)识别编号(第一小学01,第二小学02,第三小学03,第四小学04,第五小学(含所辖村小教学点)05,第六小学06,第九小学13,实验小学07,逸夫小学08,赞贤小学(含所辖村小教学点)09,第十中学小学部10、东山中心小学11、莲花学校小学部12),第3-4位为中心小学或村小识别编号(如区属小学01;蓉江街道桥口小学05,蓉江街道麻田小学09;东山街道南山小学为12),
第5-8位为学生个人识别编号(如实验小学某学生的入学编号为,蓉江街道桥口小学某学生的入学编号为)。
实验小学分校区来了
贯彻区政府办《新世纪中英文学校维修改造和高中部租赁相关事项协调会议纪要》(第44期)和康府办抄字〔〕79号精神,采取租赁新世纪中英文学校高中部的方式,用于办成实验小学分校区。
南康六中要扩容了
-学年,调剂第六小学教室10间,东山中心小学教室8间,用于第六中学办学,具体的办学安排由第六中学统筹。明确东山街道下辖村小管理归属
东山街道下辖村小(教学点)继续由赞贤小学管理,并于今后若干年保持不变。南康部分学区范围调整
关于调整部分学区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片)中学、中心小学,区属学校:根据我区城区人口分布变化、教育资源现状,以及《赣州市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办法》(康教字〔〕55号)精神,现将第五中学、第六中学、第十中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部分学区范围调整如下:
一、调整实验小学与第一小学部分学区事项1.芙蓉大道—东山公园西南大门—东山公园文峰塔—东山公园东大门—东山南路—蓝田大道—芙蓉大道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均可选择到第一小学或实验小学就读。2.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学区其它区域维持不变。二、调整第五中学与第十中学部分学区事项1.芙蓉大道—东山公园西南大门—东山公园文峰塔—东山公园东大门—东山南路—蓝田大道—芙蓉大道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均可选择到第五中学或第十中学就读。2.第五中学、第十中学区其它区域维持不变。三、调整第六中学与第十中学部分学区事项1.芙蓉大道—东山公园西南大门—东山公园文峰塔—东山公园东大门—东山南路—泰康东路—芙蓉大道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均可选择到第六中学或第十中学就读。2.第六中学、第十中学区其它区域维持不变。本次调整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其它事项按《赣州市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办法》(康教字〔〕55号)规定执行。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年8月19日附件: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一)初中(二)小学入学说明1.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划片按学区入学原则。
2.学区认定依据:城区户籍和城区房产。
3.无法确认学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蓉江片区小学毕业生到莲花学校申请入学,东山片区小学毕业生到第六中学申请入学,南水片区小学毕业生到第八中学申请入学。
4.无法确认学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应在8月29日18:00前完成申请入学,逾期未申请入学者,视为放弃在城区初中入学的权利。
5.入学政策以《赣州市南康区年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为准。
如有疑问,请咨询毕业学校或区教科体局教育科(—)。
赣州市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办法康教字()55号赣州市南康区城区中小学学区分布图
具体生源认定及所需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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