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六项政策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去年以来,南康区出台了六项政策,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第一桶金”,并力促一次性收入转化为持续性增收。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翻番,村均收入从年的不足5万元增长到11.9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一、项目支持。在光伏扶贫上,通过财政补一点,帮扶单位和乡镇出一点,银行贷一点,帮助项目村解决光伏电站安装成本35万元。
二、财税扶持。连续3年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发展资金,对村级发展集体经济进行奖补以及贷款贴息。对村级物业经营税收减半。凡属集体经济项目报建的,实行行政事业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底价减半收取。
三、征拆补偿。按被征收土地面积减去所征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后4.8%的比例,预留村级建设用地,同时将协征协拆费返还给村级,大部分作为发展集体经济启动资金。
四、项目奖励。在实施土地增减挂项目中,按照每亩2万元的标准直接奖励给村级。
五、产业奖补。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村,农业龙头企业每链接一户贫困户,区财政奖补村级0元。
六、金融扶持。通过“产业扶贫信贷通”为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为非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给予资金倾斜,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
来源:南康区市委农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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