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岸说丨浮生六记by南康白起
他不过是一个不过的男子,我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或许,在这个世界上,仍旧没有我们这类人的容身之处。 可是,总该有地方能容得下两个平凡的男人。 浮生六记 老公是头猪,工作不到一年胖了二十几斤,喝凉水都长肉。大学时瘦瘦高高的身材严重变形,小肚腩也出来了。 逼着他减肥,他不愿意,总说男人胖一点才有威严。我说:“我最喜欢大学你瘦瘦的,行动时如弱柳扶风,一走路身上九道弯,千娇百媚,春天在你身上拴根绳都能当风筝放。现在呢,一走路身上肉直颤,每天晚上一翻身床就咯吱咯吱响。你再不减肥,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总有一天你会胀得像气球,然后就飘走。”他哈哈一笑,左耳听右耳冒,掐掐我的脸说减肥是自虐。 我吓唬他要分手,他一边看足球一边哼哼哈哈地说:“分吧分吧,东西和钱都归你,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走的时候别忘了带上我就行。” ※※※ 老公到底在我的铁血政治下开始减肥,每顿只准吃两碗。为了安抚他,我也陪着一起减,由原来两碗减到一碗半。他吃得快,我吃得慢,往往我一碗没吃完,他已经吃完了自己的配给。每到这个时候,他就坐在桌旁,一边敲饭碗一边瞪大眼睛看着我吃,不说话。害得我食不下咽,心中充满罪恶感,只好将自己的饭拨出来一半,他一边说你怎么办一边吃得飞快,吃完了再瞪大眼睛看着我,只好又拨给他一半。 一星期后验收成果,我基本无变化,他长了二斤。 ※※※ 受了刺激,我决定每天只准他吃两顿,晚饭没他的份(中午他在公司食堂吃),老公见我狠了心,也不坐在桌子旁看我吃了。坐在客厅里用他的破锣嗓子凄凄惨惨地唱:“小白菜啊,地里黄啊……”害得我一口饭全卡在嗓子里。 半夜醒过来,老公不在身边,听到客厅里有动静出去看,只见老公蹲在冰箱前就着冰箱里的灯喀嚓喀嚓地啃苹果,一只手还拿着个西红柿,都是他不怎么爱吃的水果。看见我出来,他不好意思一笑,说:“吵醒你了?” 我心里酸酸的,拿过西红柿放回冰箱里,给他煮了碗面,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完。 减肥计划不得不终止,按老公的话说就是他还在发育饿不得。 ※※※ 老公在公司里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回到家就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呆呆的,往沙发里一萎,两眼无光、神游物外。我常常挑准了这个机会欺负他。 有一天,他照旧坐在沙发里,我拿出一付牌说:“我们来玩二十一点,打耳光的,我做庄。” “什么?” “二十一点。就是每人发牌,然后比谁的点数大。”我发给自己两张牌,又给他两张。一翻,我十七,他十。我解释说:“现在我的点数大,我可以打你耳光。”然后我挑出三张牌,左右开弓,给了他两耳光。 老公还是傻傻地“噢”了一声。 我心里暗笑,又每人发两张,这次还是我大。我把牌收回去,再发,这次平点。我说:“现在点数一样,庄家赢。”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 老公兴趣上来了,问:“那我什么时候能打你?” 我发牌,这次他终于赢了。我指导他说:“现在你的点大,你就可以打我了,就像这样。”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问:“会了吗?” “会了。” “会了就好,以后再玩吧。我去做饭了。” 往厨房走时回头看看,老公在那里咬牙切齿。
浮生六记 看电视的时候,老公打了个大呵欠,被我顺手抄起桌上的梳子塞到他嘴里,顿时睡意全消。 这个游戏我百玩不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老公打呵欠,我会抄起身边任何东西往他嘴里塞。 老公抱怨说和我在一起都让他变笨了。我笑笑不理他,我们也试过杂志上说的那种精致的生活,谈谈诗词、聊聊法国新浪潮的电影,可惜老公不合作,他宁可看足球。我试过几次也是全身不对劲,意兴阑珊地放弃。 会趁着超市打折抢购,还抢得兴高采烈,说:“嘿,又省了二块五。” 两个人一起去吃路边的麻辣烫,吃得嘴里冒火,还舍不得放下,从不吃西餐,因为觉得那一套礼仪无聊透顶,肉永远带着血丝。 看电影只拣最火爆的动作片。看歌剧,那个女主角在台上张大了嘴“啊啊啊”,我们在下面用望远镜专看她的舌头。 插句题外话,老公常说‘不臭怎么叫男人’,于是抖动着自己的袜子说‘闻一闻,疏筋活络、抖一抖,精神抖擞’(写出来才发现—恶~~) 理直气壮地对杂志皱皱鼻子说:我就是俗! ※※※ 有一次谈起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我说:“真可怕,你生在陕西长在甘肃,我生在辽宁长在内蒙,相隔了几千里。中国有十三亿人口,而我们竟然考入同一所大学,住同一个宿舍。算一算,机率小得吓人,万一哪里出一点错,我就遇不到你了。”这么一说,便觉得生命中多了点玄学的味道。冥冥中是不是有一种神秘难解的力量指引着我们,两个圆在某一点交错,我们便相遇。或者,一切都只是偶然。 老公推推我脑袋,笑我爱胡思乱想。自己也想了想,然后不在意地说:“就是没有你,我也会遇上别人,说不定他比你还好。” “啪”的一声,感伤感恩的气氛荡然无存。我垂头丧气地瞪着他,人家本来还在那里感动莫然,准备拼了命也要维护这份感情的说。 ※※※ 可是老公也有感性的时候,出现的机率和哈雷慧星差不多。 大一上学期快结束时,彼此间都明明白白地感觉到那种吸引,却矜持着、恐惧着,不敢向前跨出一步。偶尔一个眼神交汇,心中波涛汹涌,脸上却还是若无其事。 放寒假,他回家我留校。 接过几次电话,语气也是淡淡的,两个人拿着话筒发呆,不知说什么好,也舍不得放下。 寒假结束,我在午夜出去接他,没有公交,没有中巴,舍不得打车,于是走了两个多小时,将近三十里去火车站。 看见他从出站口向我走来,忽然觉得很害羞,笑笑不说话。怕被他看见脸上的红晕,就一直将头扭了四十五度,给他一个后脑勺。 老公也讪讪的,勉强说了几句,结结巴巴,辞不达意。打车回学校,黑暗里,他忽然伸过手在我头上抚了一下,低声说道:“小毛孩,想我了没?” 一瞬间,眼眶发酸,既想哭又想笑。 半夜两点,空无一人的大街,三十里路,冷风,一切都值得。 ※※※ 我看书很杂,言情推理、玄幻纪实、耽美情色,来者不拒。就连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陈旧的社会小说也能看得津津有味,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以及后来归到社会小说名下的种种纪录体,结构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也不统一,闲聊似地随便讲给别人听。用老公的话说就是“专看垃圾”。 我经常向他推荐,为他讲解这本书哪里写得有新意、哪里是老旧的桥段。老公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对于太敏感细腻的东西不屑一顾,对琼瑶更是敬谢不敏。 我也不喜欢,自认很有包容力,但对琼瑶的小说就是读不进去,嫌她的故事太不食人间烟火,天真得令人发指。可是有一句话还是于我心有戚戚焉,“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不会再错过。”文艺腔到让人觉得矫情,初初读到时,牙齿发冷头皮发麻。 遇到老公以后才明白,这种心态确实是有的,被琼瑶写砸了。 归纳起来不外乎四个字:相见恨晚。 ※※※ 今年六月,和老公去了他的家乡——天水,以同学的身份。 一下火车,便对这个城市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亲切感。蓝天、土地、人流、高楼,仿佛都沾染着老公的气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 可是心中也有种莫名的嫉妒。我们二十岁相遇,之前的日子便是空白,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我。 他的欢笑、眼泪、成功、失败,都由别人来见证,没有我的份,于是我嫉妒。 如果能再早些相遇那该多好! ※※※ 我们谈到死亡。 现在日子,年青力壮,每天活蹦乱跳,迫不及待去见识新的人新的事物。死亡仍是太遥远的事。 偶而也会想到五十年后的情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互相扶持相依为命,也满期待。老年不可爱,但可以做个可爱的老年人。 对我来说,死亡最大的威胁还是:人死如灯灭,无知无觉,我还没看够老公呢。我不怕死,但我怕死了后再不能像这样爱他。 于是我对老公说:”我们要一起活到很老很老,老得走不动。然后我们换上干净衣服,手牵手躺在床上,我说‘死吧’,我们就一起死了。” 老公吻了我一下,没说话,不知道他愿不愿意。
浮生六记 一九九九年,坐在南下的火车上,为初次离家而兴奋不已。大学在我心中是辽远而神秘的,仿佛一座圣殿。 入学后有几天空闲,利用这段时间走遍了全校每一个角落。只在中午和晚上留在宿舍。那时的我自闭而孤僻,不知道怎么应对陌生人,便永远绷着一张脸。 隐约间听到老公是另外一个班级,也没兴趣去深究,要到半个月后才知道:原来他是二班,因为学校的疏忽而安排在了这个宿舍。 还记得老公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欠我二十块钱。” ※※※ 因为写这篇文,最近常常在回想。这才发现,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许多细节,都在头脑中慢慢浮现。 入学后第三天,电信公司派人来装电话,的,一百六十块,每人分摊二十,正巧我不在,老公便先替我付了。 这件事、这句话其实并无深意。若不是今天和老公在一起,绝不会还记得。但是隔了这么久再回头看,倒是让人印象深刻。 对老公说:“第一次说话就是向我要债,真是现实。” 可老公已经不记得了。 ※※※ 我这人异常慢热,与人从陌生到熟悉向来要花费很长时间。而且最不擅长记别人的长相,见过面,心里有个大概印象,下一次见就会发现这个人怎么和自己想的不一样。 曾经对同学抱怨说:“每次见英语老师都觉得她和上次不一样,整个一百变金钢。” 只是再怎么不擅长,朝夕相对以后,还是轻易就能在心底描绘出老公的一张脸。 短碎发,脸有点长,有很多痘痘和坑坑洼洼,霰弹枪打过似的。小眼睛,一边双一边单,鼻子不高不低,大嘴大下巴。 只能说不丑,老公这样评价自己。 ※※※ 朝夕相对,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腻在一起。真的是只有“朝”“夕”而已。 二十四小时,九个小时上班,一个小时坐车,八个小时睡觉,再扣除一些杂七杂八,真正相对的时间不足四个小时,很短。 聊聊天,看电视,逛街,很快就没了,心中还是幸福得别无所求。 ※※※ 电视播广告,我侧头看着老公的脸,叹气说:“你就不能学学她,只留青春不留痘。害得我想亲你都找不到一块干净地方。 老公瞪我一眼。 ※※※ 不像我千山独行没人相送,老公到学校报到是同他哥哥一起来的。 三十岁,胖胖的脸,眉目之间有几分老公的影子。那时没预见老公会是老公,便将他哥哥只当作是同学家人一样处理掉了,没巴结,扼腕不已。 有一次,正和老公聊天,老公忽然看着我笑了,我问笑什么。他说:“我哥和我说‘你们宿舍那个内蒙的最成熟稳重。’” “你怎么说?” “我说‘你看人不准,他这个人,幼稚、任性、孩子气、无法无天,七十岁也长不大。’” 扑上去,我踢我踹我咬! ※※※ 一门语言就是一门艺术,老公的艺术细胞极度欠缺。英语回回不及格,他说:“甘肃学生英语好的没几个,每次英语重修,简直像开老乡会一样。” 四级考了三次没过,第四次我披挂上阵冒名顶替。风声正紧,被抓个现行。我是从犯不予计较,老公被留校察看,检讨、撤销申请都由我捉刀代笔。 鉴于长沙比较严,我们转移阵地,去天水考。他的哥哥姐姐都知道他四级没过,但父母不知道。 在火车上,我问:“我要管你妈妈叫什么?” “叫阿姨,你还想叫什么?” 我撇撇嘴,人家明明是枕边人的说。 到了楼下,老公的哥哥迎出来,神秘兮兮地说:“我跟妈说你是工作压力大,回来住几天。你这个同学就说是一起来玩的。” 什么“这个同学”,我是枕边人! 我们的关系依然保密,于是一对有情人被生生拆散,老公住父母家,我住他哥哥那里。 给老公发短信,说我想你。听到他哥哥在打电话给老公的姐夫:“你明天来家,别说四级的事。” 在一旁偷笑,觉得这简直是中国版的谍对谍。 我们玩地下情,他们玩地下党! 陌生的环境,没有老公的夜晚,很难熬。十点半入睡,凌晨一点时突然醒过来,然后睁眼到天亮。 ※※※ 考完四级出来,看见老公正和一个人寒喧,打发我先回去。 后来从老公的哥哥那里听说,和老公说话的是高中同学。最好笑的是,两个人都对彼此宣称自己已经过了四级,这次在考场意外遇见,情形之尴尬可想而知。 真实往往比小说更富有戏剧性。 不过老公好一点,可以说是我考,他作陪。 但我没想到的是,除了老公的哥哥姐姐,他对别人都说自己过了四级。 想想也算了,决定不揭穿,就让他保留这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浮生六记 昨天老公有饭局,我边看电视边等他,有些困,就躺在沙发闭眼休息。听到有人开门,老公进来坐到身边轻轻叫我。 我故意不答应,老公低声说一句:“怎么在这里睡?”然后轻手轻脚地抱起我向卧室走。当老公把我放在床上时,我忍不住笑出声,搂住他的腰。老公也笑了,说:“看把你美的。” ※※※ 老公平日里脏话不离口,“操”“日”“SB”轮着用,有时喜欢听他说脏话,觉得很男人。 但最喜欢的还是他带一点无奈和责难地对我说“看把你美的”“看把你忙的。”“看把你X的”,这个X老公说出来总是带点鼻音,抑扬顿挫。 去了天水才发现,原来那里的人都这么说,算是地方特色。心中庆幸没早来,不然喜欢上全天水的人该怎么办? ※※※ 我喜欢看《六人行》,美国的肥皂剧。老公不看,因为有些太曲折的笑料他体会不出来。 可现实真的也有与电视不谋而合的情景。 那天去散步,走到一个买旧家的具古董店,很古老的雕花木门,里面许多老旧的东西一一排列着,带着岁月的痕迹。 角落里有一把椅子,说不上是什么年代,黑沉沉的红色,很古朴。老公弯腰欣赏,忽然低低地喊了我一声。我不明所以,后来还是老公示意,才发现他的裤子竟然撑了起来。 二十来岁的人了,还能这样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自然BQ,真是禽兽! 我在那把椅子和他的裤子间来回扫了几眼,取笑说:“哇,看来你真的很喜欢这把椅子。” 老公没听懂。 ※※※ 抽去他谎称过四级那一节,我把写的东西给老公看。他看了,然后带点疑惑地问:“怎么给人感觉有点不真实。”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写这篇东西,不知不觉用上了小说的技法,对材料予以适当的剪裁和排列,回忆与现实交织,总之看起更像创作而不是写实。 我说:“当然要加一点修饰,不然就太直白了。可是你看这里面写的都是真的呀。” 老公自我陶醉地说:“无所谓啦,不能把我写得再好点吗?” ※※※ 快中秋了,去年的八月十五老公出差,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吃过晚饭,趿着鞋去赏月。街上到处都是三五一伙的人群,也有很多情侣,十指交握或是搂着腰,低声谈笑。只有我形单影只。 自觉无趣,便回家了。随手在纸上写道:“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向何人说。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如果这是小说,那么我在窗前独坐的时候,就应该响起敲门声,打开一看,原来是老公从外地赶回来陪我过中秋。 可惜这是现实,不但敲门声没响起,老公连电话也没打一个回来。 笨蛋一个! ※※※ 大学时有个相当谈得来的同学,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被我引为生平第一知己。有一次读村上的小说《抢劫面包店》,有一段用水面倒遇的山峰来比喻饿肚子的感觉,我觉得新奇,指给他看。 过几天,他说夜里肚子饿,想起那一段,结果更饿了。我听了之后很高兴,被夸奖似的得意。 他是惟一知道我和老公关系的人。对他相当感激,因为在告诉他的时候,他虽然不能理解,但还是表现出绝大的宽容与支持。 毕业后他去了沈阳中科院金属所读研究生,有时在网上聊天,他都会问一句“你们还好吧?”我明白他的意思,是在替我们担忧。 以前在学校,相对单纯,两个人亲密些,大家只会认为我们是好哥们。出了社会,人心复杂,要时时顾及。公共场合不可以亲密举动,从来不去对方工作的地方,在街上遇见同事,就说这是大学同学,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世俗的眼光。 写了一篇《不够知己》去感谢他。 ※※※ 我的父母,老公的父母,都很传统,把儿女的幸福当成终身事业。 一直不敢对他们说明,因为老公的父亲、我的母亲都有高血压,不能生气,不能着急。 被家里催着交女朋友,找借口百般推脱。 未来会怎样?没有人知道。但是因为身边这个人,所以有勇气去继续,不安着、幸福着。
浮生六记 第一次和老公亲密接触是在二千年的春天。 大一下半学期,有人过生日。八个人,搬了两箱啤酒。熄灯后,点起蜡烛,喝酒聊天。凌晨三点时,大家都醉了,各自上床休息。 仗着酒意,爬进老公的蚊帐,把手轻轻放在他的肩膀上,安心的感觉从手下的皮肤传来。 那一晚睡得很香。 ※※※ 从那以后,老公便开始躲着我。 平日里打打闹闹、搂搂抱抱,尽可以用同学的名义。若真的再向前,却是谁也不敢。明白这一步若跨了出去,我们再也不是从前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两人的关系停在一种别扭而胶着的状态。可是那股陌生的情感来得汹涌猛烈,几乎不可抵挡。心里万般渴望,又拼命想拒绝,我试着远离他。早早出去,中午睡在教室,熄灯前十分钟才进宿舍,结交新朋友,大笑大闹,一度想出去租房子自己住,又碍于学校的规定只得做罢。 几个月下来,心神俱疲。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第一个女朋友。
※※※ 她与我同系不同班,有很多课是合班上,见面的机会很多。很漂亮,高挑、大眼睛、微黑。 故意与同学打赌,赌能不能约到她。 于是在一次物理课时,给她传了张纸条。题干是:你愿不愿意今晚去看电影。 给了她四个选项:A,很愿意。B,可以。C,反正没事做。D,不想去。 她选了A。 晚六点半,小足球场旁,去赶七点钟的电影。 ※※※ 心情很矛盾,既希望约女孩子的举动能让老公嫉妒,也希望自己的注意力能就此转移,恢复正常的生活。 忘了,一切都忘了。 忘了那一天是怎样的心情,忘了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也忘了电影的情节。 只记得坐在黑暗中,一分一秒都变得分外难熬,克制着想逃跑的冲动,分出心思与她交谈。 回到宿舍,老公正在扫地,看我进来,问我一句:“淫荡完了?” 恨他这样的无动于衷。 ※※※ 陆陆续续和她出去几次。 没牵过手,没接过吻。 夜里,两个人跑到主校区等教学楼在一瞬间万灯齐灭。也会在下自习后,去半月池偷摘两大片荷叶,倒扣在头上。 上课时坐到一起,我把物理课本改成辽宁普通话,让她用粤语念出来。同学说:“怎么你们两个一点不像在谈恋爱,倒像两个小孩子有了伴,在玩家家酒。” ※※※ 还有半个月,大学第一学年就接近尾声。 熄灯后,给她打电话,照旧是无意义的闲聊。 说了声“Bye”,放下电话,爬到床上。 宿舍里寂静无声,快到凌晨一点时,老公突然爬起来,坐在下面点燃一根烟。 透过蚊帐看着他的背影和一明一灭的烟头,眼泪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流了出来,不敢放声,只是一哽一哽的,既委屈又伤心。 第二天,和她分了手。 ※※※ 大二后,不再一起上课,见到的机会大为减少,偶尔在食堂遇见,聊上两句,心里那句“对不起”一直说不出口。 她经常换男朋友,同学都说她是受了我的刺激。很怕事实真的如此,又不免笑自己自作多情。 快毕业时又见到她,已经在广东找了份工作,帮着她摆摊卖旧东西,打包托运,仿佛弥补似的。 老公说我们余情未了,我瞪他一眼,想着还不都是因为你。 而且,三年后才开始吃醋,时间拖得太久,我已经等得不想等了。
浮生六记 昨天忽然想起“未亡人”三个字,古代没了丈夫的女子这样称呼自己,现在没人这么叫了。 很缠绵俳侧的三个字,仿佛有无限的故事在里面。 我只是还没死而已! ※※※ 升上大二,菜鸟变成了老鸟,对于学校的规矩多多少少也能视之无物。自己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台电脑,最长曾有三个月不回宿舍,不想见他。 日夜颠倒的习惯就是那时养成的,心中的思念愁苦无处可泄,经常是睁眼到天亮,听着屋外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房檐,想着自己怎会落到今天这种境地。 越是不见,越是想见。越是想见,越是不敢。 ※※※ 长沙的冬天是潮湿而阴冷的,不是乌云满天就是在下雨。 逃课了,像作贼一样偷溜回宿舍,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宿舍中发呆,不知该做些什么。 有人敲门,原来是他,因为这意外的相遇,两人都是一怔。 斗胆走到他身后,环住他的腰,将脸埋在他背上,说:“真想杀了你,然后将头割下来作成标本。这样,走到哪里都能带着。” 老公掰开我的手,走了出去。 ※※※ 以后的半年里,各种病纷至沓来,失眠、重感冒、过敏、胃疼,医院。 想念他的次数开始变少,大多数时间是同各种各样的病缠绵病榻,昏昏沉沉。感冒一个月不见好转,刚好一点,又开始过敏,连带胃疼,疼得睡不着,半夜起来傻坐着,大把大把吃去痛片,有安眠作用。 体重直线下降,一七七的身高,六十公斤不到。 近于自虐自弃的行为吓坏了同学,七个人轮流看护,看着我吃药,医院。 我无可无不可。
※※※ 一次醒来,老公坐在床边,满脸阴云,两人相对无语。 老公问:“你是不是想找死?” 还知道笑,“活得好好的,干嘛想死!” 老公恼了,恶狠狠地说:“你他妈的就是在找死,医院,乱吃药,哪天死到屋里都没人知道。变态。” 那时最怕听到的就是“变态”两个字,因为想过自己也许真的是。 听到他这么说,气得全身发麻、手脚冰冷,我变态?我变态也是你招的。拿起床上的东西乱丢,“我变态你还不躲远点,滚吧!”太多的话堵在心里,可是说不出口,这个人是自己喜欢上的,与人无尤,就算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自己找的,能怪谁? 后来老公说,那一天我脸上的表情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万念俱灰。 听到开门关门声,我没张开眼睛。只是在想,如果可以,我一点都不想喜欢上你。找个女孩子,光明正大地手牵手走在人前。可是,没人给过我机会,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就喜欢上了你。 如果早知道,我不会来长沙,不会让自己遇见你。 如果,一千一万个如果。 ※※※ 搬回了宿舍,认真地过我的大学生活,也开始学着把老公当成同学——不认识的同学,不说话,不见他。不想让一颗心悬在半空,强迫自己决绝。 卧谈会是熄灯后的主要娱乐,一边和同学说着话,一边想他现在在做什么。有时也会起身去水房,途经老公的宿舍,都会支起耳朵,偶尔老公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听不清说什么,可心里是高兴的。 也会在与同学谈话中装作不经意提起老公,听到他的名字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有一种隐蔽的快乐。 ※※※ 前几天问老公为什么竟然想开了,肯和我在一起。 他只说:“你够狠,说断就断,走在路上见到我眼也不眨。” 我说:“然后你就突然发现不能没有我?你还真是X,人家在身后追,你就跑得不见影。人家停下来往回走,你又开始追。” “也不是X,想通了呗,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看得过去的比较好,”老公后来澄清,“我可没追你,我们顶多算一拍即合。” 那是大三我过生日,老公也来了,大家都喝了很多。 偷了个空自己在外面站着,回味老公刚才表现出来的热络态度。 老公走到我身后,将手搭在我肩上…… 很多事故就这样有了新的开始。 ※※※ 曾经近于绝望地把握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为了以后自己还有可堪回忆的资本。那时不敢奢想“天长地久”,幸福得想在高潮那一刻死去。 生活不会总是一番风顺,我们都很平凡,也像平凡人那样地过着日子,吵架、冷战、温馨、关怀,无论发生了什么,只要两个人有一起努力的决心,就敢于走下去。 常常想起张爱玲的话,用在我们身上也很合适。 他不过是一个不过的男子,我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或许,在这个世界上,仍旧没有我们这类人的容身之处。 可是,总该有地方能容得下两个平凡的男人。
编辑: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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