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人注意这些路段将查车

为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南康交警多措并举,不分时段、不分地点的开展超标车整治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区查处各类超标车达起,南康交管大队通过源头监管与执法治理相结合方式,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和路面扬尘治理,为打造宜居宜行的生态南康作出交管部门应有的贡献。

开展超标车统一查处行动

对尾气不达标的超标车,南康交管部门统一将车辆引导至赣州市康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报告对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10月12日,南康交管大队巡逻一中队执勤人员在康唐线上就查处了一辆尾气不达标的皮卡车,随即将车辆带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该车尾气检测结果显示已超标,民警对该车已进行处罚!

开展整治农机车进城统一行动

为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给市民带来宜居的生态环境,连日来,南康交管大队在城区内各主干道,开展农机车进城统一行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高压的态势整治农机车进城,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设置大货车绕行劝导点

1龙回高速路出口劝导点

2南康南高速出口劝导点

3大广高速南康出口劝导点

4龙岭西区一路路口劝导点

5赣南大道物流园劝导点

6浮石青云(与大余交界处)劝导点

南康交管大队在

以上地点均设置了货车绕行劝导点

请各位货车司机按照正确路线进行绕行

绕行方案提示

1、国道信丰→南康过境大货车:在国道龙回路段上高速绕行;

2、国道大余→南康过境大货车:在大余新城镇路段上高速绕行;

3、国道、国道赣州→南康过境大货车:在赣州市赣粤高速或在南康区龙岭路段上绕城高速绕行。

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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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畅行南康

▍图文编辑:小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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